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获悉: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保局,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
为加快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进一步提升全省煤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煤电节能减排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徽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
安徽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 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14〕2093 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分解落实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国能综电力〔2014〕767 号)要求,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国家能源战略方针,推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加快全省燃煤发电升级与改造,努力实现供电煤耗、污染排放、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三降低”和安全运行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三提高”,促进全省能源有效利用、提高经济效益、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
(二)行动目标。全省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简称“克/千瓦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原则上接近或达到燃气轮机排放限值(基准氧含量 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 毫克 /立方米)。
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5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 克/千瓦时。